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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从茶开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银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大唐普惠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从茶开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银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罚息、逾期担保费、违约金(利息、罚息、逾期担保费及违约金合并计算,自2019年2月22日起,以尚欠代偿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广州从茶开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欠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州从茶开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广州从茶开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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