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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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支行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广东建融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资产管理服务合同》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建融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资产收益113430.24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建融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损失8222.80元; 四、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建融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22686.0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3元,由原告广东建融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9元,由被告***负担158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