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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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成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吉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长春市成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商业用房。 二、查封被申请人长春市成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商业用房。 三、查封被申请人长春市成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商业用房。 上述房产建筑面积以房产登记机关备案为准。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申请人吉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