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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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共同偿还原告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00元及利息19014.63元,合计169014.63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5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9.787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84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