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庄支行 泰州市江泰化工有限公司 泰州市领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7)苏1203民初140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