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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松林建筑器材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吉林市松林建筑器材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告诉。

案件受理费16,491元,减半收取8,245.50元,由原告吉林市松林建筑器材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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