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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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核宇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鹤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苏州鹤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3400元,本院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苏州鹤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苏州鹤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