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镇江佳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从镇江市润州区百盛家园小区21幢701室(建筑面积73.58平方米,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编号:镇房商登700075020020701号)房屋内迁出。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5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录法律条文及上诉须知) |
| 裁判日期 | 2019-04-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