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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17)浙0782民初2047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572元,由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144元,由浙江有加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8-06-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