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座落于唐山市路北区房产(查封限额为人民币60万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3年5月13日止。

查封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该房产进行转让、抵押、质押、损毁等处分行为。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13
发布日期 2020-09-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