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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潍坊尚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潍坊尚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2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扣押。

裁判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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