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海凯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502民初929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北海凯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文仙。

原告***与被告北海凯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3日立案。2020年8月3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公告费260元,合计53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莫雪芳

人民陪审员罗娟烈

人民陪审员邓华

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

法官助理覃静燕

书记员李秋丽

裁判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9-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