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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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中色海南有色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海南海宇锡板工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01民初80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761338.16元,减半收取380669.08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80669.08元,减半收取190334.54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