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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明市枫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三明市康尔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427执1154号

三明市康尔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三明市枫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陈夏清、连辉俱:

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三明市康尔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三明市枫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陈夏清、连辉俱未缴纳诉讼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90.00元。本院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款已执行到位。至此,本院民事审判庭移送申请执行的(2018)闽0427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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