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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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三明市枫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三明市康尔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427执1154号 三明市康尔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三明市枫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陈夏清、连辉俱: 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三明市康尔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三明市枫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陈夏清、连辉俱未缴纳诉讼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90.00元。本院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款已执行到位。至此,本院民事审判庭移送申请执行的(2018)闽0427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