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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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浩研房地产有限公司 芜湖波尔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芜湖波尔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2日止的物业服务费用702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元,由原告芜湖波尔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0元,由被告***负担4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