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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案终本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威远华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华威玻纤有限公司
威远华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威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合计39861851.2元(借款本金3930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558927.89元,复利2923.36元,截止2019年12月6日)。被执行人内**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华威玻纤有限公司、威远华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威玻股份有限公司、威远华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继续向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清偿;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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