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正远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8民初1622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南省西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帆,广东惟通至道律师事务所。 被告:深圳市正远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原告***诉被告深圳市正远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董学军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汪春艳(兼)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