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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兴和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兴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兴和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794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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