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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联创永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沙联创永锋鼎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凌云县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广西常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19)湘0104民初83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长沙联创永锋鼎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

本案一审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长沙联创永锋鼎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长沙联创永锋鼎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81848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1848元,***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1848元,均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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