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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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高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深圳高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一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签订的《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无效; 二、被告一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高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工期延误损失167300元; 三、被告二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一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03元,由两被告负担1366元,由原告负担3537元。受理费原告已预交4903元,两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1366元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