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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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义龙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2019)黔2328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2019)黔2328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一、由***给付***工程款2026200元及利息(利息以欠付工程款2026200元为基数,从2016年7月28日至2019年8月2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余一审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上诉请求及贵州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0399.5元(已减半计收),由***负担10739元,由***负担966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799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