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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濮阳市黄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复议申请人***、原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

二、解除对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不得向被申请人濮阳市黄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质保金的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0
发布日期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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