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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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几何印染有限公司 绍兴美得宝印染有限公司 绍兴咸亨热电有限公司 绍兴新宇漂染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龙临宇针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绍兴咸亨热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241元,依法减半收取计3362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38621元,由原告绍兴咸亨热电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67241元(具体金额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