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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绍兴几何印染有限公司
绍兴美得宝印染有限公司
绍兴咸亨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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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龙临宇针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绍兴咸亨热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241元,依法减半收取计3362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38621元,由原告绍兴咸亨热电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67241元(具体金额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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