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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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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10民初17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金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400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007元,由金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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