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424元,依法减半收取3212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6-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