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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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巨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保山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5民初66号民事判决; 二、在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5执50号执行案件中,不得执行基德尚都1幢901号房屋;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483元,由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双虹社区张官小区16组负担7045元,由***负担164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483元,由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双虹社区张官小区16组负担7045元,由***负担1643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