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荣县建和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43300元,被执行人***、荣县泰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威远县人民法院严陵人民法庭诉讼费43300元; 二、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