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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5545元予以冻结或等价值财产予以查封。

案件申请费275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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