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市电信工程公司 沈阳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沈阳市辽中区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电信工程公司工程款136,198.73元; 如逾期给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24元,减半收取1,512元,由被告沈阳市辽中区城乡建设局承担1,51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