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怀来县众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海格丽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创鸿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滦南众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爱仕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众河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创鸿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怀来县众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营创鸿置业有限公司、滦河众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467020.13元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海格丽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