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冷水江市中医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布溪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7305.21元; 二、由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多赔偿的费用1345.26元;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布溪支行,账号:43×××99-000002﹚。 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负担120元,由原告***负担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