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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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睢宁县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徐州市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2012年4月1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供***进行查阅和复制。 二、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徐州市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2012年4月1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的公司会计账簿(含原始凭证),供***查阅。 上述材料由***在徐州市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查阅地点在徐州市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内,查阅时间为15个工作日。 案件受理费160元,由被告徐州市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