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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市合诚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唐山市丰润区金鹏翔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唐山市合诚彩钢结构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15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孟凡永名下的牌号为×××号小型轿车。

案件申请费1095元,由申请人唐山市丰润区金鹏翔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6-26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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