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7-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