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咸阳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陕西同盛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路支行
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隆顺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新欣汉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要求追加被告***、***、***、***、***、***、***为(2018)陕0104执13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1
发布日期 2020-09-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