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陕西蒲北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2020)陕7102行初1043号行政判决第一项,即“撤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0年1月9日作出的陕人社复决字〔2019〕3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撤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2020)陕7102行初1043号行政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即“撤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7月19日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88);责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决定”; 三、确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7月19日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88)违法。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上诉人李敏灵负担50元,由被上诉人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