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申请执行人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大金普人社理字[2019]0287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准予执行,即被执行人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为曹彬彬等八十五名劳动者补缴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社会保险费总计1669611.58元(其中单位承担部分1223852.03元;个人承担445759.55元。滞纳金和利息自2018年2月1日起计算至在社保征收机构进行补缴时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