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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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鹤展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鑫龙铸造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中慧铜业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鑫龙铸造工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18万元的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查封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