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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民终11600号民事判决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豫0191民初17966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北京市华展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鹿邑分公司名下位于鹿邑县真源大道北段西侧涡河南岸(华展国际高档住宅小区)7号楼703处房产;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400元,共计18800元,由***负担16000元,***负担2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