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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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天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金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0)鲁0112民初2972号民事判决; 二、济南千佛山海鲜副食品市场、山东金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签订的《房屋使用权协议》无效; 三、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千佛山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购房款433799元; 四、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千佛山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利息损失(以433799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损失;以433799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五、山东金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7692元,减半收取计13846元,由***负担11893元,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千佛山街道办事处负担195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384元,由***负担23786元,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千佛山街道办事处负担3159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