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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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山东敬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威海市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颐康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威海市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威海市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颐康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5万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山东敬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