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荣支行 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存款710000元(其中,***存款510000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荣支行,账号:XXXXX;崔腾辉存款两笔各100000元,开户行: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账号:XXXXX及XXXXX)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