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解除原告***与第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于2017年10月23日签订的《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 三、被告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购房款880180元,并支付违约金44009元; 四、被告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清偿第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贷款利息43932.6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3426元,减半收取计6713元,由被告合肥七彩世界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