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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吉林德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2018)吉0183民初5077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被上诉人吉林德大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16121.46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吉林德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15元、邮寄送达费112元,合计727元,由上诉人***负担266元,由被上诉人吉林德大有限公司负担46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15元,由上诉人***负担154元,由被上诉人吉林德大有限公司负担166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7-28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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