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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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吉林温环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市德帮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吉0221执恢66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德帮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彩虹桥钢材市场17号(南山街2401号)。 法定代表人:赵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吉林温环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永祥,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德帮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温环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给付全部执行款。本院认为,(2012)用民二初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12)永民二初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