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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滨江支行
南昌国昊贸易有限公司
南昌市东湖区光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国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申请执行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滨江支行与***、***、***、南昌国昊贸易有限公司、南昌国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南昌市东湖区光正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4)洪民二初字第766号、(2015)洪中执字第564号、(2018)赣01执恢114号、(2020)赣01执恢205号】,指定到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

高新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协助办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交接,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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