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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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长沙市易夜酒店有限公司 湖南老地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金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湖南老地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老地方美食城租赁合同》于2020年1月10日解除; 二、湖南老地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退还***水电表押金1,00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湖南老地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及违约金共计11,655.17元; 四、驳回***的其他本诉请求; 五、驳回湖南老地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2,3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150元,由***负担635元,湖南老地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1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反诉受理费减半收取1,938元,由湖南老地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385元,***负担553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