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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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1424执恢56号 赵益忠、黄梅清、马炳胜: 本院执行的赵益忠申请黄梅清、马炳胜健康权纠纷一案,经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已将应执行款项5787元(含执行费100元)全部执行到位。其中首次执行申请执行人赵益忠受偿3700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赵益忠受偿1987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