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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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煤电集团凯兴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市鑫泽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霍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1082执保20号 太原市鑫泽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霍州煤电集团凯兴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太原市鑫泽贸易有限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凯兴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64517.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保全人霍州煤电集团凯兴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至此,本案保全完毕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荀杏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振宇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