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蒙阴县开元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淄博永驰运输有限公司 淄博双信志远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淄博永驰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损失2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淄博永驰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损失97884元、清障费8500元、鉴定费2000元、拆检费1500元; 三、被告蒙阴县开元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赔付原告淄博永驰运输有限公司停运损失65102.4元、鉴定费2000元、拆检费1500元。 四、驳回原告淄博永驰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56元、保全费1270元,由原告淄博永驰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46元,由被告蒙阴县开元运输有限公司负担50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